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文件精神以及《永利集团88304官网在线登录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已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在此次评定范围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
(一)因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的;
(二)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在助学金申请截止日期前仍处于
处分期的;
(三)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
三、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即日起至11月5日中午12:00之前向辅导员老师提出申请,于11月6日17:00之前向辅导员老师提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填写要求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样表》(附件2)。
2.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审核申请人资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进行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班级评议情况,结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进行评选,初步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及等级,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将汇总名单和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审核无误,学生工作处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通过后,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四、国家助学金发放
1.助学金评定后将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
2.本次评选发放的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金额为助学金总额一半,即一等为2150元,二等为1650元,三等为1150元。
3.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待明年国家资金下达后,统一发放。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严格按照《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样表》(附件2)填写,学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务必保证准确。
附件:
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样表》
公共管理学院与法学院
2023年11月3日